近日,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表彰山东省第二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成果的决定》,我院姜福东老师喜获2012年度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为省政府颁发的全省社会科学研究最高成果奖,每年评审一次。2012年度评审,经过初评和专家会议两轮淘汰,由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审定,并经《大众日报》公示,最终确定获奖成果。其中,法学类优秀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0项。
我院姜福东老师提交的学术专著《法律解释的范式批判》荣获三等奖,同时获得奖金人民币八千元。这是我院乃至我校法学学科建立以来首次获此殊荣,标志着我院在科学研究领域的一次重要突破。